( 發表時間: 2007/2/27 下午 05:35:14 )
  教派: 長老教會 主題: 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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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的比重
對應主日:無設定
作者: 石連城
經文: 約翰福音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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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路加福音五章的記載,談到彼得在加利利海捕魚的事,這是主耶穌第一次呼召彼得他們來跟隨他的記事,事隔三年,由於主耶穌的受釘十字架,讓彼得重操舊業的回到加利利海捕魚。故事的重覆發生,結果也相同,讓彼得認出死而復活的主耶穌,也再次的將他們從失望中的帶來希望。

三年前願意捨棄謀生的捕魚工具,以無比的希望來跟隨永生的主耶穌,每日擁擠在一波一波群眾的歡呼與掌聲下渡過,無奈噩運的臨到,不僅奪走了主耶穌的生命,也帶走了他們的希望。雖然主耶穌醫病趕鬼的事件,仍深深的烙印在人們的心中;主耶穌斥責風浪的權柄,山上變貌、五餅二魚、使拉撒路從死裡復活的神蹟,歷歷猶如在昨,但他們所能認定的事實是主耶穌已被釘死。對他們而言,一切均結束了。如果要繼續活下去,只有回到加利利海,回去過從前捕魚的生活。

是的,在我們的人生當中,如果我們把目標投放在一個錯誤與失敗的對象上,或是我們所認定的一個期待的事實已消失時,我們唯一的方法是回到原點,重新出發,不是嗎?問題是彼得他們找尋生命的主,不是一天兩天的事,當初他們下定決心來跟隨耶穌乃是累積了他們很久很久的經驗與生活所得而下的決定,而他們跟隨主耶穌也不是只有一天兩天,而是整整三年,不僅是整整三年,在這三年裡,更是朝夕相處,生死共患難。然卻是令人感到很遺憾的,他們最後仍回到原點。還好主耶穌的慈悲憐憫,於他復活之際,他顯現在他們當中,來證明他們當初選擇跟隨主是正確的,只是他們信心不夠,他們對主耶穌的認識與對信仰的持守不夠。他們對永生上帝的真理與福音瞭解不夠。

主耶穌知道人們對他的認識與瞭解的缺乏,就曾經問及一般人對他的認識以及這些朝夕相處,生死與共的門徒對他的認識(馬太十六章)。列位同工,今天如果主耶穌出現在我們當中,也問我們同樣的問題時,我們當如何去回答他呢?我們在我們的生命中如何去經歷我們的信仰所帶給我們的那種感覺與感動呢?知道,懂得,瞭解,接受與真正去體驗與生活是非常的不同,在過程中,往往會有很多的掙扎,很多的挑戰,很多的猶豫與抉擇,當您願意接受而真正去體驗,且願意去面對與克服,您才能勝過它而達到真正的得到。
記得我在美國有一回和朋友去滑雪,被問及,我們當中從來沒滑過雪的請舉手,我沒舉手,這對我而言又不是第一次,我心想,我”到”過很多地方的滑雪場,也”玩”過、試過幾種方式,但是當我真正下場,穿上雪橇的時候,前幾分鐘,就像我很懂得的滑雪,像以前試過一樣,在略有一點點坡度的地方,很順也不會跌倒。姿勢也自認為不錯。但如此的好景不到五分鐘,我就開始吃足了苦頭,滑不動、明明往前滑卻自動後退、摔倒爬不起那股掙扎、兩腳不聽使喚好像不是長在我身上‧‧等等,是的以前的”到”過很多地方的滑雪場,也”玩”過、試過均讓我自覺我多少會一點,然一但真正的上場,這就是結果。我想我們的信仰更是如此,主耶穌之所以對這些朝夕相處,生死與共的門徒問如此看似不太該問的問題之所在,就是如此的實在。

所以,從今天經文的記載裡,我們可再次的來思考我們於信仰上的學習與追求上所當擁有的信仰觀:

不要只注重外在的架構,更當尋求內在生命的充實

跟隨主耶穌的彼得及其他的追隨者之所以會如此,乃是他們雖然與主耶穌朝夕相處,卻只是肉體上的相處,感情上的相繫,缺乏真正的進到主耶穌生命的裡面,也就是說,他們只掌握到主耶穌的外表與外在,而疏忽了好好地、用心的將主耶穌所行,所做的事反覆思想、認真去省察來做為他們個人生命的一種信仰的告白,造成當外在架構的主耶穌受釘致死而消失時,他們內在的生命也就跟著落空來一無所有。

曾有一位父親在臨終前,不知該將他的產業交給他三個兒子當中的那一位去經營與管理較妥當時,他交給三個兒子每人一筆同金額的錢,要他們設法買東西把家後面那間空房間填滿,填最多的就有資格繼承他的產業。老大想了很久,就將所有的前拿去買稻草,因為他想稻草很鬆散,體積就會顯得龐大,事實如他所想,只是差那麼一點沒能填滿,但也著實不少。老二想了很久,他用那筆錢買了棉花,也正如他所想,比哥哥還多還大,只是也差那麼一點沒能填滿。老三則在一次的路上遇到一個極需幫助的出外人,而將那筆錢幫助了那個人,所剩的僅僅足夠買一根蠟燭,回家後蠟燭實在太小,無法填滿那麼大的房間,大哥、二哥都笑他傻,然此時突然有聲音向弟弟說點燃蠟燭點燃蠟燭,當弟弟點燃蠟燭時,卻照亮了整間房間,當然故事的結局我們都知道誰得到產業的繼承權。

我想,豈不就是我們對信仰應有的態度嗎?

不只要求上帝的給予,也當有我們真的願意領受

上帝將祂的獨生子主耶穌賜給人類來行替贖與救贖的恩典,主耶穌也如他天上的父所交托的生命全部給予人們,只可惜,我們往往只接受一部份,卻自以為已接受全部,提領全部。

用支票是我去美國的事,在台灣不會用支票,我也沒有支票,有一陣子我回神學院兼課及任一位教授的助理的時,學校以支票支付我的鐘點費讓我很困擾,每次我都拿到儲蓄互助社,跟我所認識的辦事小姐換現金,請她到銀行時再提領兌換。在美國,我曾有一次先替朋友支付款項,當他寄支票來還我時,我拿去銀行兌換,銀行辦事員退回了這張支票,說我這張支票不能用,我看這張支票,不像是假的,有銀行名字、地址,支付金額也寫的很清楚,上面也有朋友的姓名、地址與電話,我一直弄不清楚為什麼無效,銀行辦事員說我這位朋友忘了簽名,無效。所以我就寄回去,請朋友簽了名再寄回來給我。當我拿到簽了名的支票再去提領時,銀行辦事員仍又退回支票說,沒辦法提領;我告訴他,我朋友已簽了名啦,他說可是你沒簽名啊,於此我才知道照正常手續提領人也要在支票背後簽名,方能提領。

是的,我們的信仰更是如此,上帝已經很明確的將生命的真理與信仰賜給我們,將永遠的生命賜給我們,我們是否忘記簽上我們的名以致於無法提領呢?又我們是否願意簽上我們的名來提領呢?

追尋與建立耶穌基督的信仰不是一個限制生命與讓生活枯燥無味的東西,如此的信仰乃是讓我們的生命更真實,更有意義的一股力量。它將帶我們進入永遠的生命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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