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發表時間: 2007/3/30 下午 03:56:59 )
  教派: 長老教會 主題: 2007講道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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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種因果信仰
對應主日:無設定
作者: 松春成牧師
經文: 耶利米書17: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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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在讀耶利米書時,可以窺見作者在面對同胞群起崇拜偶像時,他嚴厲的提出了若干的譴責。而本段經文的要點是,把信靠神和信靠人的因果觀作一對比,予人一種信仰內省、要人謹慎當行的道。
當時在猶大國的中間醞釀著兩個危機:第一、偶像崇拜的影響。帶來信靠人不信靠神的謬論;第二、偶像崇拜引來百姓恣意犯罪的傾向。尤甚者,耶利米面對猶大國充斥著與官商勾結、利用宗教牟利的偽先知對於猶大百姓道德,和靈性的墮落完全漠視的情況,心中實在不忍坐視百姓自我毀滅,也無法容忍那些違背聖約、背道而馳的假先知。對當時社會和宗教種種的亂象,從他對惡人和義人的因果分析中,看出他內心最深處的掙扎。

一、隨從肉體(v5-6)
「信靠人」簡言之,即是仰賴人膀臂的力量行事。這種意識型態吻合於人文主義,人文主義又叫做人生主義,是歐洲文藝復興時期所提倡的一種主義,在文學和科學上排除神學說的束縛,追慕希臘和羅馬的典型,以人為本位。風聞希臘人追求的是智慧,羅馬人追求權力,而猶太人追求神蹟。時至今日,人們在智慧、權力的角逐,更愈演愈烈。
以人為本的思想,對於無孔不入的撒旦而言,是破壞基督徒有力的時機。因為當人高舉人的存在,無視於上帝的崇高時,情況會演變成人驕傲和悖逆的本性與神產生敵對。殊不知,天使長被罷免,不是因殺人放火,而是他裡面的驕傲,不斷與神的寶座敵對的結果。由此而知,驕傲是原始之罪,也是眾罪之源。保羅說:「體貼肉體的就是死。」(羅馬八:6)又說「屬肉體的人,不能得上帝的喜歡。」(羅八:8)當初因貪愛肉體而失去自由的參孫,即是一血淋淋的教訓。
另外,以人為中心的面向是向外之路,不是上帝之路。試想,當亞當、夏娃偷吃禁果時,他們是在越界的情況之下犯錯的。易言之,如果他們安於現狀,不越雷池一步,就不會違背主命去摸或吃那善惡樹上的果子了。今天舉凡對神正面頂撞的悖逆者,皆是誤用意志跟撒旦妥協的結果。說到人的本性,以賽亞形容「我們如同羊走迷,各人偏離正路。」詩人則形容「他們都偏離正路,一同變為污穢,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詩篇十四:3)在世態炎涼之下,人只要專注今生的利益,追求肉體的滿足,人不信靠神而活,其下場就像沙漠的杜松,有乾旱和鹼地的詛咒,他們勞力都歸枉然,心靈也貧窮,因為不見福樂來到。

二、隨從上帝(v7-8)
在17章1節說「那人有福了。」「有福」這個字在原文的字義是多數的,用來形容義人滿溢的快樂。一個以神為本的人,他會在凡事上遵從祂的話,倘若遇到惡者的試探,他會竭力持守「不從惡人」、「不站罪人」、「不坐褻漫人」的三不態度﹔還有,依靠耶和華的人,他們能得到屬天的力量,戰勝各樣的逆境和試煉。聖經說:「義人的腳步被耶和華立定,他的道路耶和華也喜愛。」(詩篇三十七:23)
當人全心的倚恃耶和華,他的生命必然就像栽在溪水旁的樹發旺,無畏炎熱和乾旱臨到,因為他在水源豐沛的河邊扎根。現代的基督徒如何經歷神的大恩?在此耶利米很明顯的提示:「以耶和華為可靠的,那人有福了。」(耶利米十七:7)想到約雅敬王和西底家王當政時,他們曾經以外交得到埃及的援助,但是,耶利米為猶大百姓提供了更確保的依靠:就是投靠耶和華。從經文的字面來看,祂的幫助不是暫時的,是結果不止的。

三、結果和報應(v9-11)
耶利米十七章九節說:「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到極處,誰能識透呢?」這句話,儼然是人類萬惡的喪鐘。有句成語說:「哀莫大於心死。」一語道破了人的內在若沒有改變,外在也沒辦法改變。保羅亦言「我也知道在我裡頭,就是我肉體之中,沒有良善;因為立志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羅馬七:18)如此看來,詭詐是人類共通的罪;人心的壞,不但壞到別人測不透,連他自己恐怕也測不透。古往今來,詭詐的殺傷力,連不凡的雅各、巴蘭、大衛都被牠絆倒過﹔還有人類之中不斷上演的勾心鬥角、與詐騙集團的陰險狡猾,其背後操盤的元兇,皆可記在「詭詐」這詞。今天多少人存著僥倖的心理,逃避道德和法律的約束,多行不義,殊不知,有一天人要為這些事在上帝面前受審判。既知人無法躲過將來的審判,就必須遠離一切的惡事,不要在彎曲的悖謬的世代,與惡人同流合污、留下臭名。
從前在愛爾蘭有位老師問一個小男孩:「有沒有神辦不到的事情?」那小男孩回答:「有,神不能透過耶穌基督的寶血看到我的罪。」可想而知,一個罪人從重生到生命有正道、良善,只有耶穌的寶血能成就。詩篇三十二篇二節說:「凡心裡沒有詭詐,耶和華不算有罪的,這人是有福的。」
其次,作者談到那不按正直取財者,就像鷓鴣任意菢其他雀鳥所下的蛋,但是,小鳥漸長之後,牠會出自本能的察覺,這不是牠們同類的母親而飛走。人同此理,賺取非義之財,到頭來都是白忙一場!錢財本身不是惡,全看人怎樣去利用它。俗話說「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錢財本身有好壞的兩面,如果取之有道,不但能造福自己,也能造福別人﹔取之不當,則會害人和害己。因此,在上帝與錢財之間,必須有正確的選擇,按著主的心意作錢財的管理者,不要成為錢財的奴隸。保羅說:「有貪心的,在基督和神國裡都是無分的,有貪心的,就與拜偶像一樣。」(以弗所五:5)由此可知,貪絕非致富之道;當初賣主求利的猶大,貪念即是他生命中最大的敗筆。我們當記主的話說:人種的是什麼?收的就是什麼?「義人的善果必歸自己,惡人的惡報必歸自己。」(以西結十八:20)
回顧作者對善惡二者差異的剖析,顯出他對當時猶大國充斥著政治和宗教的腐敗現象有很深的憤慨乃至提醒他們:要想逃過上帝的報應和刑罰,必須從心靈的覺醒做起;即是離開惡道,轉回正路。由耶利米這一段向猶大國所發出的心靈喊話,可以知道他在在想幫他們重新思考上帝子民,在信仰和道德上應該依循的標準,而耶和華就是他們生活、行事一切的準據。
由以上的信息,我們可以歸納上帝賜福人的一個定律,即屬王的福樂是歸給信靠祂、又遵行祂旨意的人﹔而禍患報應則落在那按著肉體行事,掩飾罪行的人。試問,在兩種不同的信仰行徑中,你要站在哪一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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