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祭司之設立,是為了辦理人與上帝之間有關的事,如祝禱、獻祭;在舊約先知和祭司,被上帝選召,是為上帝跟祂的百姓間立約關係體系中執行仲介職務者;先知常扮演上帝的代言人(傳言人),傳遞上帝的信息,他在人間為神作事[1]。而祭司則是作人的代表,在上帝面前,代替人行使獻祭(包括贖罪、平安、祈福等)、代人向上帝祈願、禱求,藉獻祭在人間為人服事[2];易言之,祭司工作是為神子民的一切需要向天父代求。
舊約祭司律例裡,亞倫被上帝膏立為大祭司—受膏的祭司,他的兒子為祭司,在曠野的會幕中事奉耶和華。此後,以色列的祭司泛稱「亞倫的子孫」。新約希伯來書,將基督是麥基洗德體系永遠且完全的祭司職事,與世襲祭司職分—有限制的亞倫體系作比較。[3]
B、經文釋義
1. 5-6永遠為祭司的榮耀
依前文v4沒有人為自己取得大祭司的尊榮,亞倫當大祭司乃因他蒙上帝的選召;本文v5提到基督成為大祭司的尊榮,不是自己爭取來的或自己封立自己為大祭司得這份榮耀,而是如同亞倫一樣,是曾經對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的那位獨一真神—上帝榮耀了祂。基督是以上帝的兒子的身份被選立為大祭司,祂不是依照亞倫體系,也就是摩西所定的利未人體系;因這律法體系未能使百姓達到完全,而是按照麥基洗德的體系被選立為永遠的祭司。[4]
2. 7耶穌的禱告蒙上帝的應允
基督道成肉身,在世為人的時候,曾經流著淚且大聲呼喊,向那位能救他脫離死亡的上帝獻上禱告和懇求;上帝因著基督雖然本能地以「救他免死的祈禱」想逃避死亡,但基督仍然願依上帝旨意,讓上帝拯救計劃完成的敬虔敬畏心願,而蒙上帝的應允。
3. 8-10信祂且順從祂的人得永生
基督沒有因與上帝間獨特的兒子身份,而排除了藉由苦難來經歷順從上帝。事實上,不但沒有使祂在順從上得豁免,反而比其他人更大的順從—就死,且死在十架上。而基督的禱告和懇求也獲上帝應允,賜予力量去接受十字架上的苦難;也因順從上帝在十字架上受苦受死的旨意而達完全。這些從順從而受苦受死完成上帝的旨意「得以完全」的過程,基督成了永遠救恩的根源,是一切順從祂的人得永生;因祂藉著死,為人成就了永遠的救恩;而且基督被稱為大祭司不是像亞倫,而是像麥基洗德一樣,因亞倫和他的後繼人員的祭司職,只在於為百姓和自己獻祭贖罪,基督卻成了所有順從祂的人得到永遠的救恩。
順從是兒子的責任;身為上帝兒女的基督徒也要藉著苦難(上帝的管教)學習順從。
C、思考方向
「祭司」的名份是在上帝安排的特定人員(利未人)之中選召的,是依律法的體系產生,來行使為人為自己的罪在上帝面前獻祭,祈求上帝赦免,而基督是依麥基洗德體系被選立為永遠大祭司,祂順從上帝拯救的計劃的旨意,願擔當世人的罪,在十字架上受死且復活,完成永遠有效的贖罪祭,及永遠的救恩。我們雖然已脫去祭司教階制度,因信祂稱義、得救恩;然而我們還是順服大牧者(大祭司),託付照管主羊羣的教會牧者,雖然今天的牧者不能等同於舊約的祭司,且也負起不使祭壇荒涼的責任。
D、參考資料
中國神學研究院《聖經新辭典》天道書樓。香港。1996.
馮蔭坤《希伯來書(卷上)》天道書樓有限公司。香港。2004.9(4刷)
楊濬哲《大祭司的禱告》宣道出版社。香港。1995.10
鮑會園(總編、新約編輯) 陸蘇河(舊約編輯)《新國際版研讀本聖經》Milltown,更新傳道會。1996.11(三刷).
中國神學研究院編撰 吳羅瑜編《聖經串珠—註釋本》福音證主協會出版。 2000.11(增訂版).
普拉特主編《研讀本聖經—新譯本》環球聖公會有限公司。台北。2008.11
Walter Brueggemann, Charles B. Cousar, Beverly R. Gaventa, and James D. Newsome. Texts for Preaching-A lectionary Commentary Based on the NRSV-YearB. Louisville, Westminister John Knox Press,1993
E、講章全文
一、祭司
在世界各地種族文化生活圏裡,都可探尋到祭司的蹤跡,甚至與該國、族群的生活、文化、社會、歷史傳承息息相關。祭司在宗教、祭祀活動中,為了獻祭(祭拜)或禮拜自己所信仰的神,主持祭典者。不同的宗教信仰,祭司職事有不同的功能與作用,如臺灣道士,主持喜事、祈福的紅頭師公,舉行喪葬唸經、牽魂入地獄的烏頭師公,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桃園職訓中心,為「宗教師」開辦的「宗教師訓練班」,這個「宗教師」就是前述俗稱的師公。原住民祭司(巫師)也如臺灣的烏頭師公、紅頭師公類似,分掌不同職事;豐年祭、海神祭、增年齡儀式等由部落頭目或長老來主持;而與祖靈和鬼神進行溝通的儀式則由巫師主理。古埃及的祭司,不是為與某位神明保持和諧關係而存在,而係負責維持埃及社會良好秩序及加强宗教的影响力,以控制社會的運行,確保文化傳承。
然而不論那一民族的祭司,其職事大致都是替人辦理與所信仰的神有關的事,皆由人間選出,既出自人間,本身就是罪身以及有罪身的軟弱。但那些非由真神上帝選召,又不明白自己的敬拜對象錯誤的祭司,何能真正明白為別人,甚至為自己的罪獻祭,並達得赦的功效。如希伯來5:1-3所提的「每一位祭司都是來自於人間,替人辦理與上帝有關的事,但來自人間的祭司與一般人一樣,有他自己的軟弱,且也被自己的軟弱所困。因此,當他怎樣為人民的罪獻祭時,也應該怎樣為自己的罪獻祭」。舊約所提的大祭司如亞倫是蒙上帝選召,尚且在面對自己的試探也會軟弱,像這樣在處理別人的罪上,不得不緩和自己的義憤。為別人的罪獻祭時,也會因自己的軟弱,而為自己的罪獻祭。那些非由真神上帝選召的祭司,無法如亞倫體系能體察自己本也是罪身,和充滿罪身的軟弱,為自己罪獻祭,又何能能與麥基洗德體系,具永遠贖罪、救恩功效的大祭司並論。
二、應許新盟約的大祭司
今天所讀的希伯來書,它聚焦在基督耶穌,祂除了具有:上帝的兒子、人子、僕人、先知、君王、由當事者變成調解者等身份,還有大祭司的身份。而大祭司的身份,非出自亞倫體系,乃是按照麥基洗德的體系被選立為永遠的祭司,具永遠贖罪、救恩功效。
麥基洗德這個名字在希伯來文是由melek和tsedek 前者意思是王,後者是公義。因此這個名字的意思就是「公義之王」。祂是應許新盟約的大祭司,能與舊約的大祭司亞倫比較,但也完全不同於亞倫,基督道成肉身,在世為人的時候,在面對最大的試探—肩負所有世人的罪,自己成為贖罪祭,沉重的向死亡的試探挑戰邁進時,曾經流著淚且大聲呼喊,向那位能救他脫離死亡的上帝獻上禱告和懇求,這個禱告,是在求上帝救祂脫離這沉重的苦杯和順從上帝旨意之間抉擇的爭戰,求上帝給祂力量順服上帝的旨意;上帝因著基督雖然本能地以「救他免死的祈禱」想逃避死亡,但基督仍然願依上帝旨意,順服上帝的拯救計劃。通過祂的受苦從而成為超越的祭司—「是永生的源頭,為拯救所有聽從祂的人得永生」。
在新約中所有的基督身份中—上帝的兒子,人子,僕人,先知---,應該沒有一個會比大祭司更接近與人類身、心、靈的情況相關。這個身份,使我們注意到祂直接感受到人生的愛與悲劇,及由生命悲劇的當事者變成調解者,使人與上帝復和;祂在上帝面前為人類代求,是祂有與我們相同或有關的形象,我們喜歡(願意接納)一位由上帝核准的外交官所代表,祂能完全地認同祂自己與我們的現況,以及讓我們能完全地倚靠祂。在希伯來的大祭司基督論裡,為了能使我們進入情境,可能需要一個可靠且明確的教導方向和範圍,而這段麥基洗德體系的大祭司的影像是清晰且有力的。本段經節是一個緊密的段落;第1-4節描繪出亞倫大祭司的特徵—向上帝獻贖罪祭,強調人們的脆弱,以及按上帝的約定下展現謙卑。然後在接下來1-6節,同樣的特色也適用;耶穌是最大祭司,並有深長的附加意義,即祂變成所有順從他的人得到永遠救恩的根源。
三、耶穌是最大祭司
無論如何,那位在上帝前面為我們請求的,他不是由我們所選的代表人物,也不是他自我指派的,卻是上帝自己的選擇。況且基督有完全人類的脆弱, V2-4(台語漢字本)「伊既然互軟茈所圍困,才會體諒呣知影及失迷的人。3 所以,伊應該因為本身,親像因為百姓為著罪來獻祭。」如在客西馬尼及各各他,或是在舊約中正直的受苦者的傳統,耶穌與他自己的十字架上的死亡必須面對面。他在人類存在的有限性中也完全地分担到人類的感受。
耶穌大聲哭以及祂的哭喊被聽到。在那一刻,沒有一件事被應許。耶穌沒從焦慮中被釋放出來,痛苦沒有得到緩和,沒從死亡得營救,沒有快樂的確據---只有與上帝對話。如約伯在悲慘痛苦中乞求與上帝對話。「當我向祢哭求時,祢沒回應我,我站著,祢只不過看著我」(Job 30:20),當聽到的上帝說話時,約伯罪被贖了。
耶穌從無限的神,因道成肉身,成為有限的人,願去經歷軟弱、試探、痛苦及困難。所以祂能明白我們所遭遇的試探,了解身、心的痛苦、靈裡的軟弱,當我們帶著憂傷到祂面前,祂樂意伸出膀臂,幫助我們。祂要我們把一切困難和痛苦無所懼的帶到祂面前,領受憐憫,得安慰與恩惠,作為及時的幫助,因祂是一位真正體恤我們的大祭司。
[2](出廿八1;利九7,十六6;民十六40;代下廿六18;來五1-4;參:伯四十二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