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前言
在馬可福音的記述中,8:27-10:52耶穌進入了十字架的道路,在這當中,有三個受難的預言:8:27-9:29; 9:30-10:31; 10:32-52。受難的預言是彌賽亞身份的再確認,當中耶穌再次教導有關上帝國的律法,上帝國的律法就是活在上帝國的法則。上帝國的律法與猶太律法、羅馬律法或是一般的風俗文化經驗是不同的。如果我們要成為上帝國的百姓,就要遵守上帝國的律法,意思就是遵守耶穌的教導。接下來的四週,會根據馬可福音第十章的經文,分四個主題論述有關耶穌對上帝國律法的教導。
B、經文釋義
[新約時代有關休妻的解釋]
本週探討10:2-12,有關休妻的教導。猶太人離婚的律法記載在申命記24:1-2「人若娶妻以後,見她有什麼不合理的事,不喜悅她,就可以寫休書交在她手中,打發她離開夫家。婦人離開夫家以後,可以去嫁別人」。一開始的休書很簡單,只要丈夫表明有休妻的意願,妻子就可隨意與他人結合。到了新約時代,寫一張休書,往往要麻煩文書造詣極高的拉比書寫,然後由三個拉比做証,並把此份休書存放在會堂裡。
針對申命記24章有關休妻的解釋,新約時代的拉比有兩派說法:
一是森瑪(Shammai) 學派:森瑪是一位非常著名的拉比,他解釋律法的態度十分嚴謹,他認為「不合理的事」止於「奸淫」一事,就算是一個罪大惡極的婦人,如耶洗別,若她沒有行淫,丈夫是不能休她的。
另一是希利(Hillel) 學派:希利也是有名的拉比,他解釋律法較以廣義的方法解經,他認為「不合理的事」應包括日常生活的瑣事,例如:弄壞了菜餚、與陌生人交談、不尊敬丈夫的親屬、大聲吵鬧而使鄰居聽聞。
馬可福音6:14-29也記載了一則有關再婚的事,就是希律安提帕娶他兄弟腓力的妻子希羅底,施洗約𨌺指出這是不合理的事。希羅底的再婚是因為她離棄了她的丈夫,再嫁給希律安提帕。希羅底和希律他們不是猶太人,是當時統治猶太人的以土買人。新約時代的羅馬神祕宗教,是一個以「淫亂」出名的宗教,所以,當時有許多像希羅底那樣的女人,為了私慾而離棄自己的丈夫。
[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當我們瞭解了當時的背景後,我們再來看馬可福音10:2-12這段有關休妻的經文。
法利賽人來問耶穌說:人休妻可以不可以?意思要試探他(可10:2)。「試探」就是不相信,試探的動機,不是為虛心受教,尋找真理,而是為了要找麻煩,試圖分化耶穌與其它派系對立。所以耶穌反問他們:摩西吩咐你們的是什麼?他們說:「摩西許人寫了休書便可以休妻」(可10:3-4)。在理論上,猶太人視婚姻是崇高的,在他們一切的美德中,最重要的就是貞潔。但在實際的生活上,他們卻用「摩西許他們可以寫休書」的這條律法任意改變婚約關係。
所以耶穌再次的提醒他們兩點:
第一、摩西說可以寫休書是因為百姓的心硬,在希伯來的意圖裡就是指「未受割禮的心」(uncircumcision of heart),在馬可福音3:5:「耶穌怒目周圍看他們,憂愁他們的心硬,就對那人說:伸出手來!他把手一伸,手就復了原」。耶穌強調,有休妻的規定,是因為百姓不從上帝學習,也不願彼此學習。彼此頑固的對抗,不願接納上帝對婚姻要求忠誠的旨意。
第二、創世記1:27; 2:18-25是怎麼說的。造男、造女是創造法則,「那人獨居不好,神要造一個適合他的伴侶幫助他」(創2:18),所以男女互為一體(創2:24),彼此是適合的,而且是互為幫助的。既然互為一體,又是上帝所配合的,所以「不可分開」(可10:9)。縱然是休妻另娶,或是妻子離棄丈夫再嫁,都是犯了姦淫(可10:10-12)。
無論是猶太律法或是當時流行的社會風氣如何?耶穌的立場十分清楚,在上帝國的婚姻就是忠誠、不改變。
C、思考方向
根據台灣內政部主計處資料顯示,2001-08年平均有60,909對夫妻辦理離婚,平均一天有167對夫妻離婚。每十對新婚夫妻,在婚後一年內就有一對辦理離婚。2004-08年結婚率6.18(對/千人)。目前台灣社會的婚姻現象是結婚率低,離婚率高。
如此,當我們再來看聖經時,聖經是怎麼教導婚姻觀呢?我們可以從創世記的創造法則(創1:27; 2:18-25)、猶太律法(申24:1-4)、耶穌的觀點(可10:2-12; 太19:3-12)以及保羅的看法(弗5:21-33)。在這當中,彼此要建立信任關係、依附關係以及願意溝通、互相成長,這樣,才能維繫婚約的忠誠。
D、參考資料
1 Anderson, Janice Capel, and Stephen D. Moore, eds. Mark & Method : New Approaches in Biblical Studies. Minneapolis : Fortress, 2008.
2 Anderson, Hugh. The New Century Bible Commentary : The Gospel of Mark. Grand Rapids : Eerdmans, 1994.
3 Williamson, Lamar. Interpretation : Mark. Louisville : Westminster John Knox, 2009.
4 董俊蘭。《馬可福音的見証:被誤解的彌賽亞》。台南:教會公報社,2000。
5 巴克萊(William Barclay)。《每日研經叢書:馬可福音注釋》(The Daily Study Bible : The Gospel of Mark)。文國偉譯。香港:基督教文藝,1998。
E、講章全文
面對現在社會的婚姻,發現離婚、晚婚、單親、隔代教養、家暴、少子化等現象,我們不禁要問?難道婚姻有這麼可怕嗎?其實男女之間的婚姻關係是上帝創造的一部份,也是上帝對人類的祝福,在婚姻關係中,男女可以享受親密的關係、愛與被愛的喜樂、責任的養成、養育孩子的滿足、生命共同體的承擔及成長,組織一個家庭,是符合聖經教導的,「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是神說的。所以,我們要學習經營我們的婚姻,也要教導孩子,在適婚年齡(約25-30)就要預備結婚,婚後至少要有二至三個孩子的計劃,「兒女是神所賜的產業;所懷的胎是祂所給的賞賜」(詩127:3)。養育孩子是神託付我們的,也是神對我們家庭的祝福。
不要試探,要信任
婚姻中的緊張關係多來自彼此之間的「不信任」,當中的引爆點,往往只是一件小事,例如:為什麼下班回來襪子丟在客廳、為什麼忘記我的生日、為什麼又是我弄早餐給孩子吃、孩子要參加跳舞比賽你為什麼不能去、我們已經很久沒有去渡假了、你下班之後去那裡......,諸如此類很小的事,而且又是容易解決的事,但這些小事,往往會帶來婚姻風暴。
當法利賽人來問耶穌問題時,意思是要試探他(可10:2)。試探就是不信任,不信任就無法建立關係。上帝最不喜歡百姓試探祂,就是對上帝懷疑。「這些人雖看見我的榮耀和我在埃及與曠野所行的神蹟,仍然試探我這十次,不聽從我的話,他們斷不得看見我向他們的祖宗所起誓應許之地。凡藐視我的,一個也不得看見(民14:22-23)」。最後百姓確實有進入應許之地,但誰進去了?是忠心的迦勒和約書亞。懷疑的,甚至是埋怨的,都無法得到神的祝福和應許。「只要憑著信心求,一點不疑惑;因為那疑惑的人,就像海中的波浪,被風吹動翻騰。這樣的人不要想從主那裡得什麼。心懷二意的人,在他一切所行的路上都沒有定見」(雅各書1:6-8)。
維繫婚姻關係第一重要的,就是要彼此信任,不要懷疑。
不要咒詛,要開口祝福
話語帶有力量。你的思想是什麼,說出來的話就是什麼。當惡者、咒詛的思想充滿你的頭腦時,你所說出來的話,就是惡毒的、咒詛的,當你還沒將這話說出口時,惡者的力量就控制了你,當你還沒咒詛別人以前,自己已經被咒詛了。
生氣的時候,往往會立即破口而出許多污穢的言語,不要小看這些話語,這些話語往往就成了「內在誓言」,這些話語深烙中說話者及受話者的心裡。例如:當妻子說丈夫錢賺的少時,在妻子的心裡,無論丈夫拿多少錢回來,她就是認為少;丈夫也因著妻子的鄙視,自尊受損,在職場上沒有自信,缺乏健康的自我形象,升遷受阻。
二十世紀,美國籃球界最被尊敬的選手「籃球先生」(Mr.Basketball),麥肯(George Lawrence Mikan,1924~2005),身高207.4公分,90公斤,看起來就像是巨人。他小時候,體弱多病,每次他的母親總是在餐桌上叫他「多吃一點,多吃一點」,很有耐心的陪著,到了高中,身高已超過200公分。如果他的母親總是駡他「長不高,愛生病」,我想,麥肯可能永遠是個體弱多病的小矮個。
每天最少讚美家人十句,嘗試去做一個禮拜,你的家庭會完全的改變。
每天早上,盡可能在家一起吃早餐。出門前,用詩篇121:7-8:「耶和華要保護你,免受一切的災害;祂要保護你的性命。你出你入,耶和華要保護你,從今時直到永遠」;或是用民數記6:24-26「願耶和華賜福你,保護你。願耶和華使祂的臉光照你,賜恩給你。願耶和華向你仰臉,賜你平安」,彼此祝福。
每天晚上,盡量滅少不必要的社交,全家人一起晚餐。在晚餐的時候,彼此可以談論今天所發生的事。不看電視,我已經十幾年沒有看電視了,時間多出很多,心裡也平靜很多。九點前,讓孩子去睡,唸聖經給孩子聽,為孩子們禱告。大人也盡量在十一點前睡,睡前彼此可以分享聖經,互相代禱入睡。這樣的家庭,必蒙神祝福。
重視婚姻的聖潔關係
上帝是聖潔的,祂也要祂的百姓是聖潔的。神說:除我以外,沒有別的神。我就是獨一的。上帝要求祂的百姓聖潔,也要求祂的百姓不能再去尋找其它的神。相同的,婚姻關係就是如此,在婚姻中絕對不允許有第三者,不能用逢場做戲、天下的男人都是如此來找藉口。甚至在婚前,也要保持絕對的聖潔,這是維繫婚姻最重要的條件,往往離婚的人,多是婚前沒有聖潔的男女關係,造成婚後許多的苦毒。
在上帝與眾人面前立約,也是保持婚姻聖潔的重要條件。表示這個婚約,不單是男女雙方,而是𨶹乎「神聖盟約」,因為是與上帝立約。在這當中,眾人就是見証人,要互相扶持、幫助這對新人走婚姻的路。所以,不要以為婚約只是兩個人的事,這是兩個家庭的事,甚至是所有接到喜帖、來喝喜酒、來參加結婚禮拜所有人的事,因為,這些都是見証者。
結論:這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
當主耶穌設立逾越節的晚餐時,祂說:「這是我的身體;這是我的血」,所以主是用祂的生命跟我們立神聖盟約。婚約也是如此,是用聖潔的身體換來的,是神聖的。更重要的,「這是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就像是生命是神給的,人無權自己結束自己的生命;萬物是屬於神的,人無權破壞。婚約是神所設立的,人無權分開。
現代人,太過強調「個人主義」及「自我意識」,失去了婚約的倫理及生命的傳承,所以任意而為。就像士師的時代,「那時,以色列中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21:25),各人任意而行的結果,就是「分裂與混亂」。我們要學習「自律」與「約束」,太過自由就是放任,沒有約束就是放縱。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太5:17)。成全律法的關鍵在「愛」,所以主說最大的誡命就是: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上帝。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太22:37-39)。「凡事都不可虧欠人,惟有彼此相愛要常以為虧欠,因為愛人的就完全了律法」(羅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