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於廿一世紀的基督徒,他們在閱讀新約聖經時,經常會讀到有關主耶穌和眾人和門徒相遇、一起談話、吃飯的記載。當他們讀到這些記載時,有些人也許會羨慕那些與主耶穌生活在相同時代的羣眾或門徒,因為他們才有機會親眼看見主耶穌和他所行的神蹟,或者和主耶穌談話,或者聆聽他親口的故事和教導。但是對於那些生活在現代的信徒,卻沒有這種和主耶穌相遇的機會。對於這些無法和主耶穌相遇的信徒,新約聖經是否也同樣提供鼓勵、安慰及提醒呢?
當我們注意本週主日經課表的經文,福音書的經文是約翰福音 20:19-31。在這段經文當中,描述復活的主耶穌,向一羣衪最親近的門徒顯現。但是那時候,門徒多馬並不在那裏。等到多馬回來之後,那些看見主的門徒向他說,他們已經看見復活的主耶穌。但是,多馬不僅不相信,而且對他們說:「除非我親眼看見他,並且用我的手指頭,去摸主耶穌手上的釘痕,並且親手摸他的肋下,不然我絕對不信。」一個禮拜之後,復活的主忽然再次出現在多馬的面前,對他說:「用你的指頭摸我的手;再伸出你的手,摸摸我的肋下。不要疑惑,只要信!」此時的多馬,並沒有真正去觸摸主耶穌的手或是他的肋下,他只告白說:「我的主,我的上帝!」然而耶穌對他說了一句非常特別的話:「你因為看見了我才信嗎?那些沒有看見而信的是多麼有福啊!」(約20:29)
主耶穌最親近的門徒,包括多馬,能夠有機會遇見復活的主耶穌,並且和他相遇、談話。然而,有許許多多後來的信徒,從來沒有這種特別的機會,親眼看見復活的主耶穌,或者和他相遇、談話。使徒多馬有機會親自檢驗那位復活的主耶穌,但是後代的信徒,卻完全沒有這種機會。
彼得前書的讀者們,正是處於這種情況的一羣信徒。彼得前書的作者稱呼他的讀者們,為一羣「流亡逃命的人」。雖然他們從來沒有機會看見那位復活的主耶穌,然而他們依然深愛、並且相信主耶穌基督(1:8)。約翰福音 20:19-31以及彼得前書 1:3-9的這二段經文,表明這二種信徒的差別。前者是和那位曾在世上生活的主耶穌,有機會見面、接觸的信徒。後者則是對於那些只有機會,聆聽主耶穌的生平和教導,而以信心加以回應的信徒。
彼得前書 1:3-9的讀者,是一羣沒有機會看見復活主耶穌的信徒,但是上帝所賞賜給他們本身的信心,已經為他們創造了一種新的生命。這種新的生命,和他們原本擁有的普通生命有所區別。如同1:3所說:「我們要感謝我們的主耶穌基督的父上帝!由於他無限的仁慈,藉著耶穌基督從死裏復活,把新的生命賜給我們,使我們有活的盼望。」耶穌的復活,帶來的是一種「新生命」。當然,在新約聖經的其他地方,也出現這種「新生命」的意象。如同在許多宗教和哲學的不同傳統當中,也提及這種「新生命」的意象。
這種「新生命」的意象,通常是指皈依至另外一種宗教信仰,或者皈依至另外一種劇烈變化的見解和信仰。彼得前書的作者,運用這種「新生命」的意象,對於信仰團體的團結和合一,提供了紮實的基礎。所有通過耶穌的復活,而得到「新生命」的人,其實都屬於同一個信仰的家庭。在這個信仰的大家庭裏面,他們受到教會所提供信仰的培育,同時受到信仰大家庭裏面其他信徒的鼓勵及支持,使得他們免於遭受外來世界的威脅和恐嚇。因此,主耶穌的復活帶給人類的第一種意義,就是創造了一個得到「新生命」的人所組成的團體。
主耶穌的復活,同時為那些擁有「新生命」的人,帶來了「活生生的盼望」。若是我們單看「活生生的盼望」這個片語時,我們會覺得這種表達和說法,似乎有些矛盾。難道世界上還有所謂「已經死亡的盼望」嗎?假若盼望不是「活生生的盼望」,那麼就很難被稱為所謂的「盼望」,不是嗎?在這個片語當中,這個形容詞「活生生的」的重要性,是因為其處境產生而來。從得到「新生命」至擁有「活生生的盼望」,是因為復活而來,亦即主耶穌從死裏復活而來。因為當主耶穌從死裏復活的時候,死亡就被消滅了。死亡、新生命、以及活潑盼望的用語,其實都相互對照。主耶穌的復活戰勝死亡,並且為人類帶來新的生命和活潑的盼望。
因為主耶穌基督的復活而賜給人類的新生命,不僅是生理上延長、增加的生命,而且是上主所賜之「不敗壞、不污損、不衰殘的」的福澤,因為這種由人類繼承的福澤,是「保留在天上的」福澤。雖然這類的語言,是相當無法捉摸的語言,但是它清楚地意指某些未來的期望和福澤。因為若是我們觀看世上大部份通過繼承而得到的事物,無論是一塊土地或是一大筆金錢,都是必然敗壞、變得污損、或是逐漸衰殘的事物。因此,這種繼承是「不敗壞、不污損、不衰殘的」之的概念,使我們想起死亡以及活生生盼望兩者之間的互相對照。更重要的是,世界上大部份繼承的情事,均是在家庭結構下的產物。那些因為復活而得到新生命的人,不僅會在現在彼此結合為一,而且在未來也要歸屬在一起。無論他們現在的處境是如何艱困,但是本卷書信的作者在6-7節當中,明白地指出其命運:他們必定經歷種種的試煉或痛苦,他們現在歸屬在一起,並且確信在未來也會歸屬在一起。
這些信徒的拯救,將會在未來之時顯現(見5節) ,因為「領受信心的效果,就是你們靈魂的得救。」(9節) 當我們初看這些經文,這種救恩看起來似乎只是意指靈魂未來的歸屬。但是,這個翻譯為「靈魂」的希臘字,並不是指人類某些抽象的部份,而是指人類生命本身的核心。信仰的後果或是它的實現,最後將會導致那些重生者的拯救。雖然這個拯救,只有在未來才會完全地呈現。但是,基督徒對此種拯救的確信,能夠使信徒在今生當中得到上帝所賜的能力,並且改變它人生的價值。因此這種的拯救,能同時被視為現在以及未來形式的拯救。
因為這種基督徒所宣揚主耶穌基督的復活,與一般普通、可觀察的自然法則,顯然有所矛盾。人們常常對於復活的瞭解,只是將其視為不可信的神話,或者主要只是為了展現行神蹟奇事的能力而已。然而如同林前第15章所描述,主耶穌復活的本身展現了上帝的權能,這種權能甚至能夠戰勝死亡。